E2.2.7非金属材料管 非金属材料管,包括聚乙烯管(含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、纤维增强聚乙烯管)和其他非金属材料管。 E2.2.7.1 人员 E2.2.7.1.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)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材料、工艺、成型、检验与试验、设备管理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。 2)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应当为理工类专业人员,具有非金属材料管制造工作经历。 3) B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应当为理工类专业人员,具有非金属材料管制造工作经历。 E2.2.7.1.2技术人员 1)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2 人,B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。 E2.2.7.1.3检验与试验人员 1)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检验与试验人员不少于6 人; 2) B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检验与试 验人员不少于 3 人。 E2.2.7.2工作场所 1) 原材料库房应当能够适应许可产品的需要,不同牌号原料应当分区存放,离地垛放,不得露天存放,要有防止骤冷骤热以及防止原材料落地的措施。 2) 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制造单位,其钢丝存放应当有防潮防锈等措施。 3) A 级许可制造单位试验室应当取得国家实验室资格认证,并且具有静液压试验专区,其面积不小于150m2。 E2.2.7.3生产设备 1) A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生产活动应当建立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,以达到在线生产监控的目的。 2) 生产设备满足表 E-7 的要求,并且具备能保持永久标识的在线打印设备。 表 E-7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非金属材料管产品 | 许可级别 |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| 聚乙烯管 | A |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 6 套或者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缠绕成型机组 6 套,有密闭的聚乙烯混配料集中除湿干燥烘料系统,存料罐至少 能容纳 5t 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,并且能自动分配原料到供料斗的真空输送系统或者装置; | B |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 3 套或者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(缠绕)成型机组 2 套或者纤维增强聚乙烯管材的挤出(缠绕熔合)成型机组 1 套,具备聚乙烯混配料二次干燥手段,存料罐至少能容纳满足生产需要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; | 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| B | 成型机组 3 套、配套的供料设备; |
注 E-2: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应当具有专用的爆破试验设备及工装和夹具。 E2.2.7.4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要求见表 E-8。 表 E-8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非金属材料管产品 | 检测与试验装置 | 聚乙烯管 | 分析天平(精度 0.1mg)、干燥箱、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仪、差热分析仪、水分测量仪器、万能材料试验机、静液压强度(耐压)试验装置(水箱 和夹具的规格应当与申请的产品相适应);A 级许可制造单位还应当有炭黑含量、炭黑分散度检测仪器; | 其他非金属 材料管 | 万能材料试验机、维卡软化温度测试仪、硬度计、熔体流动速率仪、 乌氏黏度仪、尺寸变化率测定仪、落锤冲击试验机、静液压强度(耐压)试验装置; |
注 E-3:静液压强度试验装置应当具有自动监控、记录功能。 |